来源:绛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9 18:30:03 点击:[872]
绛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6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下属事业单位3个:舆情中心、信息中心、审计中心。
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审核以县纪委监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县内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起草、修订县内纪检监察相关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督促机关各部门及派驻机构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负责机关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保管使用县纪委、监委及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财务、内审和资产管理工作;归ロ管理机关承担信息网络安全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职工医疗、养老保险、卫生防疫、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归口受理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事项等;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的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部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 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干部培训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体人员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ロ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及网络舆情收集梳理、研判处置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并对县管单位和县管干部的相应问题线索按程序先行处置;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査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五)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枃、巡察工作机构、乡镇纪委以及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按有关规定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或其他部门;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归口管理机关承担信访举报职责的单位,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査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査、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信访室移送的,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市纪委监委交办或者指定的,领导批办的,以及其他县市和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査室;统一受理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査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査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办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与服务保障,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参与有关调研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时收集汇总有关重要情况并向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报告等;承担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迫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办理现任县管干部和拟任县管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等。
(七)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做好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承办谈话函询工作,对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需要初步核实的按程序移交审査调查室;督促所联系单位(乡镇)落实巡视巡察反愦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会同机关有关部门对县管单位和县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负责宣布本委所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将处分决定及时送组织人事部门归档,监督被处分对象所在单位按规定调整工资、影响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等,将执纪材料装订成卷并移送案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八)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査和依法调査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九)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査调查和按规定乡(科)级党的组织、乡镇纪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研究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县委巡察机构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员),县管企业纪委书记,县纪委驻县属学校、医院纪检组长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査调査工作等。
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舆情中心
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网络舆情工作,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舆情进行预警、监测、分析与研判;关注网络动态和群众呼声,及时向社会发布官方消息,进行舆情引导。
(二)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规划设计、建设指导、技术研发、标准设置、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承担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和普通密码设备管理;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三)审计中心
配合经济案件查处工作,对被查单位和个人进行财务等方面的审计;为案件查处提供线索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