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报告

在中国共产党运城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9 13:41:32     点击:[1787]

践行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努力为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运城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8日)

 跃 武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运城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作风、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努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闻喜“6·03”扫黑除恶专案、芮城永乐宫壁画保护、夏县违规征收土地问题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贯彻落实,得到中央纪委充分肯定。重拳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31案31人,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新征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市人防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忠运及其他3名中层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治理成效位居全省前列。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组成33个专项监督检查组,连续开展6轮专项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中失职失责的329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286人,对11个党组织进行严肃问责。先后对297个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延伸巡察村(社区)1166个,发现各类问题9612条,发现问题线索1724件,四届市委巡察覆盖率达到73%。三是自觉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0个党组织、35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182人。四是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先后对两个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24名党员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为运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一是不断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共向省纪委监委请示和报备200余件次,报请市委审核批准立案审查和处分决定94件次。制定出台《县(市、区)纪委监委日常履职考核办法》,不断强化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二是畅通内部运行机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一体分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实现前后台贯通;将“四风”问题和第二种形态执纪审查职责调整至监督检查室,进一步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室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三是夯实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在全市149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加挂县级监委派出监察室牌子,探索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试点并在全市推广,持续提升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三)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日常监督效能逐步显现。一是坚持挺纪在前,制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全市共开展监督谈话18077人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各类问题1564件,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3580件次。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和“探头”作用,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3218件、同比增长63.02%,立案1240件、同比增长102.61%,处分1067人、同比增长136.59%,让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二是精准把握“四种形态”,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668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分别达到58.05%、35.28%,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统筹衔接“四个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贯通上下、衔接左右的枢纽作用,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协作实施办法(试行)》《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任务清单》,推动监督力量有机统一、相互协调。

(四)加大力度、把握尺度、体现温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年共立案4201件、同比增长16.31%,结案3918件、同比增长15.0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42人、同比增长9.42%;其中县处级干部63人、同比增长16.67%,乡科级干部528人、同比增长23.94%,移送司法机关101人。特别是聚焦重点,严肃查办了市林业局原局长李某不作为、乱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某不收敛、不收手,永济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吕某,永济市原副市长韩某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典型案件。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夏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乔某,永济市监委原委员张某等14人主动投案并交代问题。二是精准把握纪法尺度,坚决防止查办凑数案件,坚决防止量纪畸轻畸重,坚决防止问责泛化滥化,先后对县级纪委监委5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案件进行提级审核,其中改变量纪15案,有力确保了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把安全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始终,修订留置区域管理制度,完善谈话场所建设,建立县级陪护队伍,实施留置区扩建工程,全力打造全省一流的留置场所。三是努力体现组织温度,全年共对889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二次审理谈话,对1427名受处分干部进行教育回访,充分体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二次审理谈话做法得到省纪委监委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对李建刚不担当不作为、孙世芳不收敛不收手、邓文涛涉黑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等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公开通报,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为遭受诬告的4名同志澄清正名、撑腰鼓劲,努力营造激励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明显。一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522案5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9人,组织处理13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对万荣县原扶贫开发中心主任林宏大肆索贿受贿,默许、纵容家人和亲属承揽扶贫工程项目等问题进行严查重处,并在全市公开通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二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03案347人,“保护伞”67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三是深入开展农村机井通电工程专项治理,对市县两级电力、水利、发改、农业部门相关责任人68人进行严肃问责。四是先后对3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环保问责,对河津市煤焦行业污染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包括3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19名责任人被严肃问责。五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7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6人,公开曝光105案184人。对万荣县荣河镇谢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吕某大操大办、市能源局副局长张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贵重礼品等问题进行严查重处,特别是临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和购物卡的典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重点报道,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六是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5案4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4人、组织处理26人,通报曝光19案52人。对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严重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窝案进行严查重处,原所长张建功、电梯检验科原科长秦建宝等29名工作人员受到严肃处理。督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工作态度粗暴、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市低于60公里/小时的测速点全部予以取缔,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纷纷点赞。

(六)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强化。一是扎实开展全员培训,先后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中央纪委系列光盘讲座等培训,组织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集中测试,有效提升了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执行政策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二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系统内违纪违法问题不遮掩、不偏袒、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市共立案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组织处理47人、诫勉谈话2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三是从严从实监督管理,继续深化“五个一”活动,以任某、张某、苏某等3名严重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为反面教材,拍摄《被腐蚀的“打铁人”》,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选聘17名特约监察员,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四是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坚决打破干部调整上下、左右、内外之间的“篱笆”,先后调整交流140名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使用82名表现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书法作品展、城建重点项目集体观摩等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激发干劲。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实现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我们一以贯之做到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运城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始终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全市步调一致向前进。三是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作风、创一流”工作思路,着眼净化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路径。四是坚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忠诚履行协助和监督责任,督促党委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环环拧紧螺丝,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五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教育与惩处共抓,不断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这“五个坚持”不仅是我们在实践中的认识体会,也是指导下一步工作的宝贵经验,需要倍加珍惜并长期坚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明显;不收敛、不收手问题还比较突出,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还比较艰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需大力整治,等等。同时,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有的对政治监督把握不准、方法不多、力度不大;有的对日常监督重视不够、聚焦不准、效果不好;有的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严、证据不够扎实、问责不够精准;有的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责任虚化、安全制度空转;有的斗争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纯,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做到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减弱,净化政治生态的努力丝毫不能懈怠。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作风、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运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

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加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的监督,督促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

持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探索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干部选任相关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精准施治,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紧紧围绕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聚集聚餐甚至聚众赌博,瞒报谎报确诊、疑似病例,擅离职守、临阵脱逃,不担当、不作为,制造、散布、传播谣言,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及防护物资等6类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以监督实效坚决守住守好疫情防控的“运城防线”。

持续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聚焦高质量转型发展,对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等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形成“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聚焦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恶劣、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推动运城营商环境走在全省前列。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资源配置、审批验收等环节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推动改革试点在运城落地见效。

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提出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及务实方案等,提醒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班子成员述职评议制度,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精神要求,深化运用“六步工作法”。探索实施政治监督工作评估考核,积极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断深化政治生态谈话工作,对监督对象进行“精准画像”。建立政治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安全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能。

(二)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协助党委完善反腐败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室职能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完善地方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和副组长、企业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程序和履职考核办法,出台市管学校、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意见,完善企业、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和干部选配机制。健全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领办重点案件工作机制,规范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案件查办请示报告和审批备案工作,强化对日常监督、查办案件、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导,确保全系统攥成一个拳头、保持一致步调。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理顺“分管”与“联系”的关系。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部门所属系统下一级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赋予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案件审理职能,设立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并赋予监察权,强化企业、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功能。上半年指导县级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细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规则、规定,优化工作流程,推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互相转换、“四种形态”互相转化的衔接办法,进一步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畅通党纪政务处分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职务犯罪行为的有效对接。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商机制,促进案件查办无缝衔接。

(三)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作用

聚焦关键重点,实施精准监督。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有权的人、有利的岗、有责的事,紧盯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性进行监督,切实做到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基层监督。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查办重大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夯实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职能,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全员培训和业务实训,增强乡镇监察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统筹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等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创新方式方法,做实日常监督。用好用足《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办法》,通过列席重要会议、经常谈心谈话、深入基层走访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认真梳理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等。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统筹监督力量,推进协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枢纽作用,加强上下联动,协调指导联系县(市、区)委和纪委监委做好相关监督事项,形成一体推进监督工作格局;加强左右衔接,强化与审查调查、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形成“四个监督”全覆盖合力。加强内外连接,建立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机制,注重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不断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聚焦重点问题减存量、遏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有效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铲除土壤。突出重点,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破除官商勾结利益链、权钱交易关系网。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复核”,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及案件同步介入机制,坚决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的不放过,没有发现“保护伞”的不放过,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继续保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强劲态势,紧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集中查办腐败问题,重点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把好审查调查质量关、安全关。全面实施“铁案工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严肃对待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案件,切实做到“三个坚决防止”,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准把握政策和策略,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形成鲜明政策导向。深刻汲取“12·17”事件教训,狠抓监督执纪执法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落实,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三个责任”,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追责问责清单“三个清单”,把好领导审批、过程监管、审理审核“三个关口”,制定出台全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扎实推进“飞行检查”全覆盖,牢牢守住办案安全生命线。

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用好忏悔录、反思录、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对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着力建设正气充盈的政治文化,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用好夏县司马光、闻喜裴氏家族等廉政文化资源,推进廉洁文化、廉洁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五)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对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问题穷追猛打。强化对重要节点“四风”问题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和退休领导干部,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县乡基层领导干部,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日专报、周处置、月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督促推动细化完善公务接待、督查检查、津补贴发放等制度规定,列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使党员干部有章可循、有关部门照章监督,形成科学严密的长效机制。

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露头就打。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安排只表态、不落实等问题,深化整治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深化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深化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督查频繁、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问题,对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既查责任人,又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

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严打。紧盯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问题,紧盯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重点督办、直查直办,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双问责”。抓好环保领域追责问责、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城镇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购置农村宅基地问题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专项治理整治,统筹抓好专项治理整治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治理整治和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六)做深做实“政治体检”,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聚焦“六围绕一加强”,打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组合拳”,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落细。有节奏有力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完成对37个市直单位的巡察监督,实现四届市委巡察全覆盖。

构建联动协作格局。加强市县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协作配合,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形成衔接有序、高效顺畅的横向协作机制。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用好市县统筹、提级巡察、延伸巡察等方法,推动县级巡察与派驻监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相互协同,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形成系统集成、上下贯通的纵向联动机制。

用好用足巡察成果。创新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推动整改取得实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加强对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开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传递支持担当作为的鲜明信号

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出台运城市纪委监委支持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二十条措施,对在先行先试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勇于担当、大胆探索而出现的失误和偏差,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宽容。坚决查处一批诬告陷害的典型案件,落实一批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切实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坚持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坚持以事业为上、激励为主,严格界定责任范围,抓住责任主体,厘清权责归属,重点问责不负责任、该干不干、该管不管的干部,坚决防止滥用问责、不当问责,不断提高问责的精准性、实效性。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干部。对犯错误的同志不抛弃、不放弃,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次审理谈话,扎实推进教育回访工作,对受处分的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关爱,使其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坚决杜绝“一查了之”“一处了之”。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律部队

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在做到“两个维护”上带好头、作表率,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意见,强化政治功能,夯实基层基础。

持续深化“三转”。科学配置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的权力和职能,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细化权力清单,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深入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逐级开展纪委监委深度调研督导工作,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体现关心关爱。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及时发现和任用监督能力强的干部,注重引进法律、财政、金融、审计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抓好全员培训,认真组织分级培训、分类培训、跟班培训,统筹抓好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纪检监察考核体系,坚决打击诬告陷害秉公执纪执法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

从严监督管理。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持续深化“五个一”活动,不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研析不同岗位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筑牢廉政风险防线。严格落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管工作责任清单》,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担当起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运城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高质量转型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注:

1、“四个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2、脱贫摘帽后“四不摘”: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3、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上用非常之力、下恒久之功,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4、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抓招商引资、抓市场主体培育、抓发展动能转换、抓项目达产达效、抓人才智力支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

5、“六最”营商环境:努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6、政治监督“六步工作法”:一是对表对标吃透精神,二是监督检查摸清实情,三是全面比对检视问题,四是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五是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六是用好政治监督成果。

7、“两个一律复核”:对查处黑恶势力但未见背后“保护伞”的一律复核,对查处黑恶势力未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一律复核。

8、“三个坚决防止”:坚决防止查办凑数案件,坚决防止量纪畸轻畸重,坚决防止问责泛化滥化。

9、巡察监督“六围绕一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10、“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1、“五个一”活动:一次警示教育、一次谈心谈话、一次集中培训、一次家庭走访、一次组织生活会。

 


[关闭本页]